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标准领域范围:
对需要在全国勘察设计领域内推荐应用的下列技术、管理要求,可制订中设协标准:
(一)填补标准空白的工程建设勘察、规划、设计等通用、的技术、管理、质量要求;
(二)细化现行标准的相关技术措施要求;
(三)严于现行标准的具体技术措施要求;
(四)工程建设的试验、检验和评定等方法;
(五)工程建设的信息技术要求;
(六)其他工程建设的技术、技术管理要求。
对标要求:
制订中设协标准需体现高水平,借鉴国际先进经验,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,凡经过认真分析论证或测试验证,并且符合我国国情的,应当纳入中设协标准。
团体标准的推广一般原则包括:开放、公平、透明、协商一致、促进贸易和交流。
理运行包括:组织机构的设立、工作机制、知识产权管理、标准编号与文件管理等四部分。其中组织机构包括:决策机构(包括但不限于理事会、董事会、全体大会)、管理协调机构(包括但不限于标准管理会、秘书处、*咨询会)、标准编制机构(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会、工作组)等。
列入年度计划的中设协标准项目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有年度计划的前期工作报告或《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建设标准体系》内的项目;
(二)有生产和建设的实践经验;
(三)相应的科研成果经过鉴定和验证、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;
(四)不与相关的中设协标准重复或矛盾;
(五)参编单位已落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