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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机制包括:会议的组织、申诉、与其他标准化机构的联络。
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包括:提案、立项、起草、征求意见和审查、通过和发布、复审。在推广和应用方面,团体宜建立基于其团体标准的合格评定制度。
项目计划内容:
年度计划由计划编制的简要说明和计划项目两部分组成。计划项目的内容包括标准名称、制订或修订、适用范围及其主要技术内容、主编部门和主编单位、参加单位、起止年限、进度要求等。
年度计划应当在5年计划的基础上进行编制。中设协标准项目在列入年度计划之前,由主编单位做好年度计划的前期工作,并提出前期工作报告。
前期工作报告应当包括:中设协标准项目名称、目的和作用、技术条件和成熟程度、与各类现行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关系、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、建议参编单位和起止年限。
标准层次范围:
(一)工程建设勘察、规划、设计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;
(二)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、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;
(三)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、符号、代号、量与单位、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;
(四)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、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;
(五)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;
(六)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。
对标要求:
制订中设协标准需体现高水平,借鉴国际先进经验,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,凡经过认真分析论证或测试验证,并且符合我国国情的,应当纳入中设协标准。